视点中国4月12日电这两天,视觉中国被推上了风头浪尖。本网接到报料称,与视觉中国一样的蓝牛仔(北京)有限公司也是靠照片官司发了“大财”。而作为被蓝牛仔维过权的当事人,因为一张照片,而让当事人丢了正常的业务,有种不吐不快的感觉。
年6月,据介绍,他们公司医院院长突然接到一张传票,是来自蓝牛仔(北京)有限公司的,说是用了他们家的一张登记过的版权照片,要求赔偿一万元。院长接到传票,一下子懵了,啥样的照片值一万元?
经过查阅,原来是年2月份的一篇《盐水竟然赛过百种药有如此奇效》的科普文章,用了一张照片。当时是编辑是在网上查找的,并没有注意到版权问题。感觉只是一张照片而已,即使有人找来,也顶多给个稿费块钱完事,没有想到,一下子成了万元一张的诉讼照片。
后来,经过律师找到对方律师协商,以最低的价值还是赔了元。说句实在话,即使按照一张照片的原值,也就几百元,况且使用是用于公益性,而非商业目的。他比卖版权还要贵许多,而这一张照片他们这样反复打官司,一张照片也可能争取到十万二十万甚至更多。按理说,这张照片这么个赔法,应该他们是将版权转让的,但是他们没有,版权仍在他们手里。
笔者通过天眼查得知,这家公司注册资本仅有万元,是一家有美国背景的图片公司,法人雷某和执行董事都像是外国人的名字。仅开庭公告就有条,而法律诉讼是条,还不包括我们这种合解的,吃了哑巴亏的企业。从这里可以看出,他们为何能发大财的原因了吧?与视觉中国的诉讼手法如出一辙。
下面附上一则在天眼查上面公布的官司,大家就会知道更详细的原因。
北京互联网法院
民事判决书
()京民初号
原告:蓝牛仔影像(北京)有限公司,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。
法定代表人:雷恩(LANEBENDEROATEY),执行董事。
委托诉讼代理人:杨赫男,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被告:联合越野(北京)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,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。
法定代表人:滕冰野,副总经理。
原告蓝牛仔影像(北京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蓝牛仔公司)与被告联合越野(北京)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联合越野公司)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,本院于年11月1日立案后,依法适用简易程序,由审判员郭晟独任审判,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原告蓝牛仔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赫男、被告联合越野公司法定代表人滕冰野到庭参加了诉讼。本案现已审理终结。
原告蓝牛仔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1.被告停止侵权行为;2.被告赔偿原告赔偿金和为制止被告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元;3.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。事实和理由:原告是一家从事图片摄影、销售的公司,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图片(编号为bji_,以下简称涉案图片)在北京市版权局登记并核发作品登记证书。被告系域名为chnsuv.